女性矮1.1公分丟消防受訓資格 憲法法庭認定身高門檻違憲

一名原本立志成為消防員的陳小姐,2018年參加消防警察人員考試通過後,卻在受訓時被以身高複檢未達160公分之標準為由,取消受訓資格。陳小姐在行政訴訟敗訴後提出釋憲,憲法法庭今(31)日做出判決,認定原本考試規定內之身高限制條文違憲,原本判決廢棄發回最高行政法院,該規定條文則自判決宣示日起最慢至1年內應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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