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見夫召妓訊息怒提告 法院認定「只是詢問是否營業」判她敗訴

妻見夫召妓訊息怒提告 法院認定「只是詢問是否營業」判她敗訴
台中一名王姓女子跟謝姓男子結婚多年,婚後發現謝男手機有傳送召妓的訊息,又與柯姓女子聯繫互稱「寶貝」,讓她不滿提出民事告訴,向2人求償共200萬,不過法院認為互稱寶貝,不能證明有男女朋友交往親密曖昧行為,且無從證明謝男有嫖妓或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判決王女敗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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