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推動農水路改善 持續力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提升用路安全
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日期:112年11月3日
臺南市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極力要求改善工程品質及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因農田水路署更新先行改善水路未能將路側高程一併納入設計考量,致轄區公所辦理刨鋪修繕農路後與路面產生高程落差較大情形。
為避免造成水路及農路高低落差過大危及農民用路安全問題,市府極力促請農田水利署辦理水利溝施工前,水路牆高度應需將農路高程一併納入設計考量。另已改善水路溝牆過低者,各轄區公所執行後續工程案件透過加高溝牆調整縮小高差之方式,並增加防護桿或警示標示,以提升安全防護措施。
市府地政局透過邀集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及各轄區公所,以協調平台會議的方式,請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辦理水利溝改善時,除應考量田側外,且需一併考量既有農路高程辦理設計,並請各轄區公所配合水利溝施工工序,力求農路改善作業順接,工程安全無虞,提升農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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