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有關台南公有市場攤鋪位非自行經營問題

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4月14日11:55(4月14日13:50更新)

 

有關台南市議員參選人李冠霖反映臺南市公有市場攤鋪位二房東收租問題,早期政府為方便管理並照顧較為弱勢之攤商,以較為便宜優惠之租金將攤鋪位給民眾申請使用。惟因長久以年來部分攤商年紀大了無力經營,甚至有些攤商沒有兒女照顧或已無心經營,私下轉租予第三者使用,臺南市市場處為維護攤位使用的公平性,自109年起組成專案小組遂步輔導公有市場攤鋪位改善此問題,輔導內容包含至全市59處公有市場進行法規宣導,安排律師在市場提供攤商法律諮詢等等服務,目前非自行經營的問題大都獲得改善。

 

沙卡里巴市場自治會會長王文雄:「沙卡里巴是著名的成衣集散地,70%的攤商都是成衣商,因為我們開門營業時都不一定,所以才會讓人以為很多店鋪沒有營業,另外冠津海產和二房東的問題,目前市政府還在訴訟中,最近應該會有判決,但聽說補償金都沒還給市府,且攤位一直沒歸還,導致有意經營的攤商無法承租…」。

 

攤商蔡先生:「市議員參選人蔡先生說我要賣公家的土地,這是不對的,265號是我私人的土地,並不像蔡先生所說是市府的攤位,蔡先生要爆料希望要求證,要明察秋毫,不要欺負老百姓,我也保留提告的權利….」。

 

市場處長陳豪吉表示,攤販應該要符合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自行經營認定要點規定,市場處將責請市場管理員積極清查市場攤商的營運情況,也請攤商發現有違反規定私下轉租的狀況,立即提出檢舉,如查獲有轉租或分租的情況並查證屬實,將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限期改正,倘屆期未改正者,廢止攤鋪位使用,並終止契約,收回攤鋪位。另外針對市場空攤的部分,目前也研議如有多攤區塊性需求的民眾開放區塊承租及攤位夜間經營,以活化市場空攤。往後亦將請管理員積極落實管理責任,有相關情況發生立即處理,以杜絕亂象再次發生,提供市民更優質的公有市場消費環境!

 

市場處再次強調,為了達到自行經營,讓更多人愛上逛市場,除了積極輔導攤商轉型經營,培養第二代、第三代傳承經營外,也翻轉傳統市場老舊的刻板印象,持續進行特色攤舖位改造、品牌經營、夜間食堂及區塊承租,就是為了達到市府、攤商及消費者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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