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主動通知4月出生新生兒家長領取五倍券或郵政禮券

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時間:111年3月15日14:10

 

為配合經濟部修正發布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於今(111)年4月份出生新生兒,父母可持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之出生證明,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自即日起將於收到戶役政資訊系統的出生通報後,主動通知新生兒父母注意領取期限及方式,以維護市民朋友們的權益。

 

黃偉哲市長表示今年4月出生新生兒之市民朋友們,只要領有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之出生證明,且生父、生母也都符合領取五倍券資格的人,就能到郵局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選領郵政禮券者,應於5月31日前到郵局領取,但不會有使用截止期限。

 

民政局局長姜淋煌表示,為了讓新生兒家長們都能順利領取,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將於收到戶役政資訊系統的出生通報後,主動通知新生兒父母領取五倍券的領取期限及方式,以免不知情的民眾喪失領取權益,姜局長也提醒,由於新生兒的出生通報作業需要7天時間,為確保可以順利領取,建議新生兒家長先致電1988確認新生兒資料已完成通報,再攜帶出生證明、生母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健保卡,以及代領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前往郵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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