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有關立法委員陳椒華質疑臺南市有業者疑似違法私宰牛肉一事

發稿單位:農業局

發稿時間:111年2月21日13:00

 

針對立法委員陳椒華質疑臺南市有業者疑似違法私宰牛肉,今(21)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臺南市政府回應如下:

 

南市府農業局查證該牛隻來自南市善化區一合法畜牧場,是經臺南市肉品市場善化場牛隻屠宰線,由合法屠宰業者屠宰,且經屠檢獸醫師檢查無動物疫病問題,而後載至永康區市場販售,為可供食用之牛肉。經農業局至永康區市場實地訪查,現場無違法屠宰之情事。

 

臺南市108年至110年度共辦理違法屠宰聯合查緝71次,查獲20次計23件違法行為,惟其中尚無違法屠宰牛隻紀錄;查緝小組表示,已將此處列為違法屠宰小組例行性稽查地點,倘查有違法屠宰情形,將依違反畜牧法第29條及32條規定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而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為保障市民購買到安全合法的肉品來源,南市肉品市場善化場新建牛隻屠宰線已落成啟用,透過新式的屠宰設備及產線管理增加屠宰效率及衛生,並持續由臺南市違法屠宰查緝小組積極查核,以維護市民畜、禽肉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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