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端午返鄉車票退票獎勵金 12月31日申請截止
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時間:12月17日12:00
台南市端午返鄉車票退票獎勵金案件於12月31日截止受理,符合申請條件但尚未申請的民眾,請注意截止時間。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今年受三級疫情警戒及市長黃偉哲呼籲旅外市民配合不要返鄉過節,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配合,端午連假至今,台南市的疫情獲得相當程度的控制。
局長王銘德說,台南市端午返鄉車票退票獎勵金自110年6月16日起開放申請,截至11月底已有1千餘件申請案,審核通過比率約5成,獎勵金已陸續匯入申請人帳戶。
申請案件須符合3個要件:(1)6月5日前訂購台鐵、高鐵、國道客運預售票並已付款者、(2)預售票搭乘日為6月11日至14日,以台南市以外地區為起點、以台南境內為迄點的返鄉車票、(3)從6月6日起辦理台鐵、高鐵、國道客運預售票退票,並保留相關憑證等,均能向台南市政府申請退票獎勵金200元。其中,如以「高鐵嘉義站為迄點者」,得檢附個人或親友戶籍地在台南市境內的資料佐證,亦可申請。
交通局表示,端午退票獎勵金申請截止日為12月31日,請民眾於退票時留存退票證明文件,或截取、列印有車票資訊、退票訊息的畫面,或其他簡訊、電子郵件等足茲查核文件,併同申請書、身份證、存摺封面等資料,可於市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上傳,或郵寄至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亦可至各區公所受理現場申請,案件查證暨審核通過後將統一分批匯款,提醒民眾需詳實填寫申請書內容,並擇一方式申請,勿重複送件,以加速核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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