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記恨燒死6人獲判免死定讞 非常上訴再遭駁回確定
男子湯景華打官司敗訴後,到對方家樓下縱火燒機車,火勢延燒後造成6人死亡。湯景華4度遭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卻限縮兩公約法的解釋,「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不能判處死刑,故將湯景華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檢察總長認為這個見解有疑義,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也駁回。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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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湯景華打官司敗訴後,到對方家樓下縱火燒機車,火勢延燒後造成6人死亡。湯景華4度遭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卻限縮兩公約法的解釋,「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不能判處死刑,故將湯景華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檢察總長認為這個見解有疑義,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也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