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回應公共安全潛水專責隊可行性評估、為保護隱私權消防救護教材應全面去識別化

發稿單位:消防局

發稿時間:110年11月10日

 

臺南市議會今(10)日第3屆第6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林易瑩建議公共安全潛水專責可行性評估及為保護隱私權消防救護教材應全面去識別化。南市府回應如下: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針對林議員之建議,市府將由消防局於12月底前召集民間潛水專業人士、警察局、海巡署、軍方以及消防局救援潛水小組,完成公共安全潛水專責可行性評估報告,以確保潛水人員訓練安全。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說明,目前潛水救援隊於107年4月已正式成立潛水救援小組,而目前救援小組共有70名(具救援潛水等級,一般休閒潛水證照不列入潛水編組人員),於搜溺案件發生時,除依據案情派遣出動外,也會加派特搜分隊潛水人員前往支援。另外消防局有5名潛水教官,已經至內政部消防署受過「公共安全潛水課程」訓練,此訓練課程也納入消防局潛水救援隊定期潛水相關訓練。

 

一、潛水人員目前已建立培訓機制

消防局潛水人員培訓方式,採漸進培訓方式,並需經由消防局內部潛水教官團進行5~7天完整訓練,並評估身心狀況、水性能力及測驗合格,才發下潛水證照及再進階訓練,與坊間3天保證潛水取證班,有很大之區別。本局內部潛水教官團對學員潛水救援能力進行綜合評估,取得救援潛水等級以上證照,才可納入本局潛水救援小組之編組。

 

二、公共安全潛水訓練納入潛水訓練課程規劃

而每半年潛水編組人員之定期複訓,也將本局特有的水下繩索共通安全信號、公共安全潛水觀念導入及搜索法(直線、U形、扇形、圓形等)另中性浮力、裝備組裝確認氣瓶壓力及漏氣、水下繩索信號複習皆納入訓練課程,以提升救援能力並確保潛水救援人員安全,加強潛水人員搜救技能,執行各項水域救溺勤務,此部分也持續辦理每半年複訓課程。

 

此外,有關教材全面去識別化,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對於平時救護訓練作為,為求真實呈現救護實際狀況,精進救護技術作為,對於平時的救護案件篩選重要案列,列入消防人員的平時救護訓練,對於傷病患本身的重要隱私,消防局本於同理心及法規的要求,透過教官團及醫療指導醫師會議決議,已全面要求救護執勤人員對於傷病患的重要隱私影片不得隨意外流,另作為精進救護技術的訓練影片,亦應全面去除識別化,以保護個人的隱私權。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一定要保障傷病患的隱私權,尤其對於救護執勤中所有的影音紀錄及書面資料,一定要依據現有規定紀錄及保存,不得隨意外洩,如有影響個人重要隱私,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疏失,確保市民免於個資外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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