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50買「舒適」耳機戴不到20分就不舒服 他退貨遭拒告賣家勝訴

陳姓民眾於2020年11月間,花6650元網購耳機,試戴後覺得不舒服想退貨,賣家卻要求付整新費才願退錢,他不滿對方不遵守《消費者保護法》提告,北院判電器公司應退6650元給陳男。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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