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推紓困保單借款利息補貼 今首波核發55.6萬661人受惠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8月2日17:00
發稿人:高淑芸
台南紓困專線:06-2954293
財稅局諮詢專線:06-2160216分機1645

 

台南市政府為協助市民度過疫情難關,市長黃偉哲先前推動經濟弱勢紓困保單借款利息補貼方案,財稅局今(2)日表示,為讓市民朋友盡早收到利息補貼款項,南市府以最快速度進行第一階段彙整核發,第一批核准案件受惠人數661名,補貼金額總計55.6萬,於今日匯入申請人帳戶,後續仍開放申請候補名額,民眾仍可持續申請。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保單紓困貸款的利息是1.28%,台南市政府第一年補貼利息0.9%,民眾第一年僅需付0.38%的利息,希望藉由利息補貼能夠真正協助到受到這波疫情影響,有資金需求的市民減少負擔。

財政稅務局指出,因本次加碼補貼利息的申請程序簡便,只要到財稅局紓困專區以手機或電腦線上申辦,免檢附任何佐證資料,由財稅局直接向各壽險公司查證,補貼款就會直接撥入申請人所留本人帳戶,推出後民眾申請踴躍,目前已有1079件申請,第一批符合利息補貼資格核准案件有661名,今(2)日開始撥付補貼款項。因為已有部分案件資格不符,因此目前仍開放市民線上申請,後續視整體申請之審查結果再依次遞補為確定補助對象。

 

財稅局也說明,能否獲得補貼資格,以向壽險公司查證核貸結果為準,並依壽險公司核准之借款日期為排序基準,因此不是只要申請,就會給予利息補貼,民眾還是需要先向壽險公司申請該保單借款優惠專案核貸成功。申請案件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例如申請人未於110年6月28日前設籍台南市、未向壽險公司申請經濟弱勢紓困保單優惠借款或借款非屬該優惠專案核貸案件(利率1.28%),是不予補貼的,會以e-mail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另外,本次補貼方案採預撥制,財稅局也提醒收到利息補貼的民眾,如有於壽險公司核貸一年內提前償還,民眾應按借款未滿一年之日數之補貼利息金額繳回市府。

 

此外,台南市勞工局也推出勞工信用貸款利息補貼方案,這項專案不限定金融行庫,貸款年期為三年以上,申請10萬元內之信用貸款,可於申請核貸後一個月內持核貸證明向台南市勞工局申請補貼第一年利率1.845%(利率超過部份由勞工自行負擔),市民可加以運用紓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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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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