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商20地區公辦及自辦市地重劃主體並存1案,黃偉哲再度表達南市維持公辦的立場

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110年8月2日13:55

 

目前台南市實務上自辦重劃半數以上有訴訟、延宕、所有權人陳情權益受損情事,台南市長黃偉哲再度表達,台南市政府一貫立場,從嚴審核自辦重劃案,維持公辦的立場不變。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台南除了現在辦理中的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麻豆工業區、北安商業區、仁德等5區公辦重劃區外,已啟動永康崑大路、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怡中、喜樹灣裡、永康大同、永康竹園等6個公辦重劃區,之後亦將推動永康五王、永康車站北側產業專用區、善化興華、新營第二市場等4區地推動新的公辦重劃區。

 

地政局表示,賢北二案(賢豐案)是公辦與自辦從民國103年以前至今不斷競爭、進行法律攻防的冗長過程。該賢北二籌備會於103年11月6日核准成立在案,後因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請核准成立重劃會,經本府於105年5月31日予以解散,籌備會不服並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後於106年9月28日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應予展延10個月,故南市府依照行政法院判決,予以展期。該地區因涉及本市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107年6月19日草案公開展覽),鑑於都市計畫的檢討變更,故市府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於107年6月函請該籌備會暫停重劃作業,後該通盤檢討案經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9年3月審定通過,南市府依照行政法院的判決意旨函請該籌備會應於109年7月6日前向本府申請核准成重劃會;該籌備會於109年6月22日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並於109年6月29日檢附相關文件向本府申請核准成立重劃會。後續需依獎勵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27條報請市府正式核准,才能實施市地重劃。

 

地政局表示,因該地區位處南市精華地區,為活化土地機能,提昇周圍環境品質,南市府於105年解散該籌備會後即編列106年預算,擬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本案從過去到現在公辦、自辦競爭、雙主體同時存在,南市府密切與內政部請示研商,依照行政法院判決、重劃相關法規規定、都市計畫、政策、財務、開發時程、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等續審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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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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