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反壟斷法》向騰訊開鍘
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上周宣布,因騰訊在併購中國音樂集團之際未取得同意,形成市場壟斷,因而依據《反壟斷法》判罰騰訊50萬元人民幣,同時規定騰訊必須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併購案,且取得壟斷地位的騰訊與中國音樂不得要求版權業者給予優於其它競爭對手的條件,也不得達成獨家版權協議,以利市場競爭。
其實這項併購案發生在2016年,當時騰訊以QQ音樂為名入股中國音樂集團,取得該集團61.64%的股權,之後將中國音樂集團更名為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且雙方在2017年12月完成交易。
臉書留言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