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回應周奕齊議員質詢曾文溪底泥檢測案

發稿單位:環保局

發稿時間:110年7月15日14:00

 

雖然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曾文溪底泥檢測應由第六河川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執行,但環保局為確保曾文溪底泥品質,將擇期辦理採樣檢測相關項目,維護環境品質,以達土淨水清。

 

經查第六河川局針對曾文溪流域共執行4處底泥檢測,結果顯示有1處濃度高於下限值且低於上限值,依據「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第六河川局應依規定加強檢測頻率。本局主動函文告知第六河川局應依規定加強檢測頻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掌握臺灣特定地面水體之底泥品質及污染潛勢資訊,訂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規範河川、湖泊、水庫及灌溉渠道等各水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每5年應至少定期檢測所轄水體底泥品質一次,並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曾文溪底泥檢測應由第六河川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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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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