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直接撥入帳戶,歡迎多加利用
財政部關務署自110年6月1日起,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以金融帳戶撥付退新車貨物稅,較支票退稅更為便利,歡迎多加利用。 關務署表示,進口人辦理「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須上傳「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明細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稅,案件經核准後,開立支票交進口人兌領。配合110年5月26日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自110年6月1日起新增帳戶撥款退稅方式,即進口人申請退稅時,一併提供車主金融帳戶,退稅案件於海關核准後,將新車貨物稅撥入該帳戶,退還新車車主,迅速又便利。 該署進一步表示,109年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案件數共3,920件,核准車輛數達64,389輛,核退總金額約新臺幣31億元,呼籲進口人多利用以金融帳戶撥付,加速退稅,省時省紙,便捷環保,又可避免疫情期間接觸風險。進口人若有申辦需求,請速至「關港貿單一窗口」通關服務(需憑證)∕附件資料上傳/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明細表上傳(MI03),提出線上申請。如有操作問題,請電洽「關港貿單一窗口」服務中心(電話0800-299-889),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柯科長文文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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