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零年六月一日生效

刊登日期:110.05.28 發文日期:110.05.14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00034925號令 登載期限:112.05.28 內容: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零年六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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