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蘆竹王陽明」遭判12年8月!躲爸房產內未入監 警逮到人了

快訊/「蘆竹王陽明」遭判12年8月!躲爸房產內未入監 警逮到人了
桃園富二代李威德自封「蘆竹王陽明」,多次偷拍與女友、女網友的性愛影片,其中更誘騙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及偷拍並以此要脅。案經上訴三審,最高院31日駁回上訴,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合計重判12年8月徒刑,全案定讞。不料李男卻畏罪潛逃,躲藏在父親名下房產內遲遲未到監執行;警方昨(5日)晚間10時佈線埋伏,已順利將李男逮捕,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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