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起,在韓國公共場所必須戴口罩,否則罰款!
韓國宣布,根據10月13日生效的《傳染病預防管理法》,國「疾病管理廳」將下達行政命令,要求在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過渡期1個月。主要內容包括:一、從11月13日起,在規定公眾場所內(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集會現場、醫療設施、療養設施等)必須戴口罩,違者將被處以10萬韓圜(約新台幣2470元)以下罰款。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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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宣布,根據10月13日生效的《傳染病預防管理法》,國「疾病管理廳」將下達行政命令,要求在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過渡期1個月。主要內容包括:一、從11月13日起,在規定公眾場所內(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集會現場、醫療設施、療養設施等)必須戴口罩,違者將被處以10萬韓圜(約新台幣2470元)以下罰款。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