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就媒體報導「進口冷凍食用豬雜碎是那些?沒資料也難控管」之說明

      海關貨物稅則分類,係依國際關務組織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規範訂定之海關進口稅則辦理。   目前海關進口稅則除冷凍豬肝外,尚有冷凍豬筋(CCC 02064910003)、豬腸衣(CCC 05040011008)、豬腸(CCC 05040021104)、豬胃(CCC 05040021202)、豬膀胱(CCC 05040029909)等豬隻內臟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報導所稱稅則中僅有冷凍豬肝之說法,未完全正確。   至於貨品主管機關倘有管理需求,可仿效細分進口牛類貨品方式(如設立牛舌、牛眼、牛腦、牛心及肺、牛腎及脾臟、牛橫膈膜、牛唇、牛耳之專屬分類號列),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增設專屬之貨品分類號列,海關可配合執行。   豬肉及其產品進口除應填具進口報單向海關報關,亦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有關動物檢疫規定辦理,並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   按現行食藥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豬肉及其產品不可使用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藥物飼料添加物,進口豬肉產品須零檢出,一旦檢出含萊克多巴胺殘留之豬肉產品則禁止進口,海關則依該等單位檢疫及查驗合格之通知資訊,辦理貨物放行作業,並於貨品放行翌日將進口資料傳送食藥署及防檢局,供其境內管理。   倘未來開放含微量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國豬肉進口,防檢局及食藥署仍依循現行機制執行動物檢疫及食品查驗,海關將於接收所有合格資訊才會核准豬肉及其產品進口。   新聞稿聯絡人:黃妍齡專員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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