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時大方贈不動產 國稅局:先別衝動

一對父母想趁女兒出嫁時,把名下一棟新北市房子贈與女兒,自己住的房子留給兒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喊「且慢」,這麼做不只涉及贈與稅,一過戶還得馬上要繳土地增值稅,未來還有房地合一稅問題,算一算這麼做是否真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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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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