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回應讀者投書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之議題

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09年7月31日 10:50

有關讀者投書媒體本局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本局說明如下:
本局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之工作實際內容,多為館內與幼兒家長親職互動,以及向社區民眾宣導照顧嬰幼兒知能、辦理親子活動等。社工員則提供直接服務及個案管理工作,包括使用者申訴事件處理、災害、兒少保、事故、早療等危機事件處理等工作,兩者之工作任務及承擔責任即有所不同。

 

親子悠遊館社工員之工作職掌係依據衛福部托育資源中心工作操作手冊規定,在考量工作人員工作內容時,托育資源中心應依照營運現況,合理調整工作人員適合的工作內容。針對外界少數人對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的疑慮,社會局也實際徵詢了解親子館委辦單位及社福宣導員的想法,為了因地制宜及兼顧各區不同館設的需求,社會局已廣納意見並通盤考量,同意各委辦單位可依館設需求自行決定聘用社福宣導員或社工員,至於原社福宣導員如有意願轉任社工,社會局亦予以協助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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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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