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繼承爸爸的買賣契約 才繳遺產稅還要繳房地合一稅

王先生賣地,收了價款但不及過戶就過世了,於是由兒子繼承買賣契約的權利義務,繼承土地後再過戶給買家,按契約價2,800萬元計售價,買進成本按公告土地現值1,600萬元計,兒子剛繳遺產稅之後,又要繳高額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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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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