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109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牙醫急診醫療不足區獎勵試辦計畫」(附件)

公告修正「109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牙醫急診醫療不足區獎勵試辦計畫」(附件)。 公告事項:為利本計畫參與院所正確申報費用,本計畫八、醫療費用支付原則、申報及審查(二)申報及審查2.門診醫療費用點數申報格式(3),原填報醫令代碼之點數清單段「手術(處置)代碼」欄位,更正為醫令清單段「藥品(項目)代號」欄位,並自109年3月3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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