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要打造良好室內公共場域 黃偉哲指示積極活化社區活動中心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09年6月30日15:00
為提供市民良好的室內休憩場域,台南市政府積極營造社區公共空間,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各單位積極活化在地活動中心,期盼各區的里及社區活動中心,在空間使用或管理方面能彼此合作,為民眾謀取最大福祉。
台南市長黃偉哲要求民政局及社會局要協調合作,避免里及社區活動中心各行其是,造成資源重複浪費或彼此扞格的情形,針對當地及鄰近都沒有里或社區活動中心的地區,除了積極尋找合適場所,也要向中央爭取經費興建。
另外,目前許多活動中心都有社團借用或租用,但台南市政府並不會為出租而出租,團體借用是否符合公益目的及使用效益,市府會持續檢討控管,避免浪費資源成為蚊子館。
台南市37個區皆設有社區或里活動中心,總計有508間,其中社區活動中心共有153間,以鄰近里共用為原則,平均每3至5個里共用一間;里活動中心則有355間,活動中心用途廣泛,依「台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主要是配合各機關、區公所及里辦公處所舉辦活動、社區發展協會舉辦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活動及其他非營利之正當活動,並可提供民眾團體申請借用,作為兼具社福、學習及休閒功能的場域,如:樂齡學習中心、長青學苑、社區協會辦公室、長照據點、親子館及公共托育家園。
在建物現況方面,目前有24間社區活動中心須進行耐震改善,所需改善經費是由各區公所提報工務局,或向中央申請前瞻2.0經費辦理,至於活動中心設施管理維護所需費用,是由社會局每年編列經費1400萬元,經區公所盤點需求後報由社會局審查核定費用,平均每年每間活動中心維護費用為9萬1,500元。
另外,中央亦有針對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公有危險建物補強等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自107至109年,共核定台南市50件申請補助案,包括中央補助款8017萬8,000元及市配合款5099萬1,000元,總計1億3116萬9,000元,南市府將俟中央前瞻2.0正式施行後再提出申請,持續修繕社區活動中心,以佈建長照ABC據點,並積極辦理建物耐震詳評或補強工程。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大多數活動中心使用率良好,惟仍有部分地區活動中心,因人口外移較多、建物老舊等,雖有開放使用,使用率偏低,尚有待活化。
民政局則說明,目前活動中心採在地化管理,由基層單位里辦公處管理,場地借用申請人使用完畢後需自行復原場地,另外,為了鼓勵在地積極活化活動中心,透過結餘款及太陽能光電回編的機制,期盼能永續經營。
社會局將每年會定期請區公所及社區盤點活動中心空間使用情形,評估並蒐集地方意見後,結合其他局處作為公共服務場地,期多元活化運用空間,佈建社福資源,提供在地福利服務,市府並會持續編列經費挹注修繕維護及更新設施,同時配合中央前瞻長照、少子化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經費,提升活動中心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