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曉散布不實陳述訴訟案被判駁回 南市府感到無奈與遺憾

發稿單位:法制處

發稿時間:109年6月29日18:50

 

臺南市政府針對陳致曉先生所發表之不實陳述提起恢復名譽民事訴訟案,臺南地方法院於109年6月29日宣判原告之訴駁回。市府對於法院判決結果雖感到無奈與遺憾,市府團隊一向努力推動市政建設工作,不敢絲毫懈怠,面對有心人的刻意詆毀,司法雖未能還給市政團隊一個公道,但市府團隊秉持追求更好持續推動市政建設的用心不會改變。市府將在收到決判書之後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

 

陳致曉107年在「風傳媒」網路投書,以「陳致曉觀點: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為題,文章內容對市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文化局及經濟發展局等機關的相關施政作為有不實陳述,誹謗本府名譽。這些不實陳述已經市府及機關一而再,再而三的澄清,甚至文中所提的武聖夜市校地解編案、飛雁村新都更案及南紡夢時代地下停車場等案,「風傳媒」自己也曾錯誤報導在105年9月30日公開道歉,陳致曉先生在未經查證下卻仍執意發表。

 

市府對於陳致曉的不實陳述若不尋求司法途徑加以制止,恐衍生公務員不敢勇於任事之寒蟬效應,影響市政推動,最終受害者仍為本市市民。所以市府不得不藉由訴訟手段,透過司法加以澄清,還市府團隊及公務員清白。

 

針對「風傳媒」已公開道歉過的不實指控,陳致曉先生在未經查證下仍執意發表,臺南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或有可能法官主觀認為「風傳媒」已曾公開道歉,市民已清楚陳致曉之言論為不實指控,不至於誤導市民,故無再澄清必要,所以作成不利於市府之判決。市府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感到無奈與遺憾,將在收到決判書之後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

 

聯絡人:法制行政科 曾博欣科長
電話:(06)39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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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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