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陸製產品違規轉運,基隆關持續嚴格查察
為防範不法業者將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或保稅區的中國大陸產製貨品違規轉運,藉以規避美國或歐盟課徵額外關稅或特別關稅,海關仍持續加強查核,以維護國內合法業者權益,及我國國際形象。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為遏止中國大陸產製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未達實質轉型加工卻改標冒充臺灣產製或出口目的地申報不實等違規轉運案件,貿易法第28條已於108年12月修正,提高違規裁罰金額至新臺幣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亦於109年2月修正「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及「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明定相關違規事實及初次、再次與累次等處分原則,惟如違規事實特殊或案情重大,該局得就個案敘明理由另行簽辦。 基隆關強調,違規轉運行為不僅影響我國與他國間之貿易秩序,更影響國內守法業者之經貿利益,該關呼籲業者誠實申報,共同維護臺灣MIT國際形象及商譽。貨物輸出人或報關業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該關倉棧組倉庫課,聯絡電話:(02)24202951分機1220。 聯絡人:倉棧組王立文股長 電話:02-24202951分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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