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109年6月首次申報CRS資訊
財政部表示,金融機構今(109)年6月1日至30日,應於該部「金融機構資料申報系統」(網址https://www.cfi.mof.gov.tw,下稱CRS申報系統)首次申報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我國將於今年9月首次與日本及澳大利亞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 財政部說明,為利金融機構完成今年首次申報,CRS申報系統自今年3月1日開放申請註冊帳號,截至5月26日,已有1,569家申報金融機構及51家代理申報機構(人)完成註冊。經比對於各金融業公會網站等登錄之公開資訊,評估尚未註冊帳號者包括約40家保險、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或顧問公司等,及約140檔境內基金,籲請尚未註冊之金融機構儘速至該系統辦理。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今年申報測試期間有337家申報測試成功,建議金融機構可至CRS申報系統「檔案工具下載」專區,下載申報資料檔案格式規範、常見疑義解答及離線版工具,製作符合規定之XML申報檔案;申報資料筆數較少(例如20筆以下)或沒有應申報金融帳戶之金融機構,可使用CRS申報系統之「線上製作申報資料XML檔案功能」,輸入資料後轉檔產製XML申報檔案。 財政部提醒,符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規定要件之金融機構(例如我國境內基金),應執行盡職審查,辨識應申報之金融帳戶(例如帳戶持有人或具控制權之人屬日本或澳大利亞稅務居住者之金融帳戶),至CRS申報系統註冊帳號,於今年起每年6月於CRS申報系統申報該等帳戶資訊。如完成盡職審查後,確認沒有應申報之金融帳戶,仍應於6月申報註明無應申報金融帳戶。 財政部指出,金融機構申報完成後,CRS申報系統將檢核申報檔案,確認符合XML檔案格式規範,如檢核有誤將傳送錯誤訊息,金融機構須更正錯誤後重新申報;經檢核無誤者,可至系統儲存或列印載有收件編號之申報確認書。該部籲請金融機構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以順利如期完成CRS資訊首次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瑀璇 聯絡電話:02-2322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