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某校畢業紀念冊出現疑似性侵害行為人照片,教育局已下令學校全面回收更改。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稿日期:109年5月14日
有關今日議員於教育局工作報告業務質詢時,指出去年度發生之校外人士性侵害案,其行為人照片出現在該校當屆畢業紀念冊,雖當時學校有協助更換被害人之畢業紀念冊,惟考慮到學生及家長感受,今日教育局已立即下令學校全面更改頁面,學校也將主動聯繫該屆畢業學生協助更換,預計於本月底完成。另有關行為人疑似長期捐款部分,經學校初步查核近八年捐款帳冊,並無該名人士的捐款,惟為求謹慎,教育局也要求學校再進一步檢視,避免疏漏。
針對議員質疑受害人清查方式,教育局已於去年底全面檢討改進,訂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辦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預防教學注意要點」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處理校外人士校園內性侵害事件注意要點」,全面制度化調查及處理相關流程,包含定期入班宣導、案件通報程序及監視器錄影等證據保存規範,同時將新設置之申訴專線(06-2959023)及信箱(help580@tn.edu.tw)製作成單張貼紙,於每學期初發放給全市國中小學生及家長,多元化案件申訴管道,全面保護臺南市學生校園安全。
業務聯絡人:學輔校安科王藝霖股長 電話:2991111#1252
新聞聯絡人: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299111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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