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弱勢 行車事故鑑定覆議規費減半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5月13日 15:30
為擴大照顧弱勢族群,減輕其經濟負擔,本市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3日止,針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減收1/2,凡持當事人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鑑定案件規費徵收1500元、覆議案件徵收1000元。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黃偉哲市長對於弱勢族群權益相當重視,因其維持生計本就不易,加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經濟衰退,市長為減輕弱勢族群申請肇事鑑定的經濟負擔,決定針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實施減半徵收規費一年,施行期滿再行檢討辦理成效。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頻傳,用路人除自身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外,也須具備防禦駕駛觀念,如經過路口時查看左右來車、注意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留意並預測周遭車輛動向等,以防範他人駕駛因疏忽或故意違規造成的交通事故,確保用路行車安全。若仍不幸發生車禍憾事,為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當事人除可準備身分證、鑑定或覆議申請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鑑定案)或鑑定意見書(覆議案)、郵政匯票3000元(鑑定案)或2000元(覆議案)申請事故鑑定或覆議外,如當事人為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持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可辦理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減半。相關申辦資訊可至本市交通局網頁
(https://traffic.tainan.gov.tw/ApplicationServiceFormList.aspx?appname=ApplicationServiceFormList)查詢,或電洽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06-2006969)、覆議委員會(06-2991111轉8480或8585),由專人服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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