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殺警犯「7條件50萬交保」二度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
針對嘉義地院重新裁定鄭姓男子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案交保停押並附7條件,嘉義地檢署提出二度抗告,檢方認為地院所附帶7條件,不符交保規定,台南高分院3日晚上以嘉義地院裁定主文記載「停止羈押」應係違法等理由,認原裁定裁量難認妥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嘉義地院更裁。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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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義地院重新裁定鄭姓男子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案交保停押並附7條件,嘉義地檢署提出二度抗告,檢方認為地院所附帶7條件,不符交保規定,台南高分院3日晚上以嘉義地院裁定主文記載「停止羈押」應係違法等理由,認原裁定裁量難認妥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嘉義地院更裁。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