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殺警無罪50萬交保3理由曝!台南高分院:犯罪情節造成社會恐慌

打臉殺警無罪50萬交保3理由曝!台南高分院:犯罪情節造成社會恐慌
殺警案被告鄭姓男子,被嘉義地院以患有精神疾病判無罪,同意鄭男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後停止羈押,嘉義地檢署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日下午開庭審理後,認為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迄今仍未痊癒,且其犯罪情節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原裁定未斟酌審認精神衛生法等部分,而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院更裁。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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