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貯存場 每三年再補償2.2億

經濟部國營會上午表示,中央將為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對蘭嶼人造成的傷害補償25.5億元,最快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基金會成立時,就會立即採一次性撥款匯入基金會。此外,往後每三年還有2.2億元的補償,一直持續到遷場為止,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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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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