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案疑涉損鄰事件 超過法定時間建築爭議評審委員會不再受理
市府接獲民眾陳情,指稱建設公司新建案工程造成他家房屋傾斜、牆壁龜裂,要求建商處理。工務局表示,此一損鄰事件已過陳情時機,該局依法已無介入裁判之權限;惟為維護陳情住戶權益,已多次協調建設公司善盡後續修護賠償事宜。
工務局表示,上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平區金華段的新建案,於107年7月27日提出申請使用執照,108年2月21日已領得使用執照。陳情住戶於108年2月20日陳情損鄰一事,但依「臺南市建築爭議事件處理及評審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新建案逾屋頂版或屋架申報勘驗日三十日內或依法提出使用執照申請後,建築爭議評審委員會不再受理損鄰申訴案件,故民眾陳情時機已逾期限。
而且台南市已訂有建築爭議處理程序,建築施工損鄰事件屬於私權範圍,應由雙方自行協調解決,協調不成,應由受損住戶循司法途徑向法院提出損壞賠償訴訟。但工務局為維護陳情住戶權益,已多次協調建設公司就上述損壞事件,善盡後續修護賠償事宜,但並無介入裁判之權限。
另外,針對這起損鄰事件,還有2位陳情民眾於法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工務局已依法受理並辦理完成,行政處分完全合法。該局再次呼籲上曜建設公司對此案能妥善處理,善盡社會責任,以維企業形象。
發稿人:建築管理科 劉建豪 聯絡電話:分機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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