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簽署臺灣產番石榴鮮果實輸美工作計畫
防檢局表示,繼上週17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公告我國番石榴輸銷美國本土的檢疫規定後,雙方於第26屆臺美農產品檢驗檢疫技術工作小組諮商會議確認我國番石榴供果園生產管理、集貨包裝條件、病蟲害檢查及輸出裝櫃檢疫處理等細節,並於美東時間24日共同簽署臺灣產番石榴鮮果實輸美工作計畫,我國產優質番石榴鮮果實可以依工作計畫規定輸銷美國。
防檢局說明,依據工作計畫內容,番石榴供果園須經農委會農糧署登錄認可列冊,目前已著手進行供果園確認列冊,並可接受包裝場登錄申請,後續將積極輔導輸出業者依工作計畫內容辦理輸出作業。在供果園部分,開花後3週(果實直徑小於4cm)即應雙層套袋(舒果網及PE袋),另田間管理均應符合美方規定,果園落果須立即清除,果園自採收前30日起應由防檢局定期檢查,並確實保留全程溯源紀錄,農藥施用則應符合美國農藥殘留容許量(農藥參考基準可參考https://www.tactri.gov.tw/Uploads/Item/bc7f51e9-498c-43dc-a56d-de9daf126eaa.pdf)。另外,在包裝場部分,須向防檢局申請並經審查認可,採自輸美供果園的番石榴須在登記認可的密閉包裝場進行除袋、清潔及包裝,包裝箱上須貼有可回溯至原供果園的溯源標示。
防檢局進一步指出,完成包裝的番石榴於輸出前業者須向防檢局申請檢疫,經該局取樣檢查,確認未發現美方關切之檢疫有害生物後,才可以裝載入美國農業部認可之冷藏貨櫃,由檢疫人員監督溫度探針插針、封櫃後簽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在運輸途中運抵美國前完成1℃以下持續17天之冷藏處理。此外,如供果園可依工作計畫附件規定執行生產期間果實蠅防治控管,有效維持果實蠅低發生密度者,可選擇搭配時間較短之處理方式(0℃以下持續12天或1℃以下持續15天)。
防檢局表示,為期番石榴順利輸往美國,將偕同相關單位、農民及業者儘速完成相關準備作業,共同開拓臺灣精品級番石榴的外銷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