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關心工程品質兼顧市民健康福祉 請勿混淆視聽

有關108年9月30網路媒體報導「陳致曉觀點」一文,臺南市政府聲明如下:

一、區段徵收範圍內建地皆為原生土,並無摻雜垃圾焚化爐底渣問題

台南市都發局駁斥「南鐵安置宅土地遭焚化爐渣底污染」乙案,說明「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工區)」主要工項為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與「市府照顧住宅都市更新案」分屬不同委辦機關、不同基地且不同營造廠商。區段徵收範圍內住宅區及商業區土方皆為原生土,採區內土方平衡辦理坵塊整地作業,坵塊內並無外購土方或摻雜垃圾焚化爐底渣之問題。

 

二、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已有250戶申購、150戶入住,勿以不實言論影響申購人之財產價值

都發局表示,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截至108年9月30日止,已有250戶拆遷戶申購,並已有150戶入住,陳致曉先生混淆視聽之錯誤言論已影響照顧住宅申購人之財產價值與居住安寧,望其慎言。

 

三、道路工程基底層部份,不影響結構安全、重金屬及戴奧辛均在安全範圍內

至於陳致曉所稱承商所外購之「碎石級配材料」疑不慎遭摻雜垃圾焚化爐底渣之情形,地政局表示,已請第三公正單位鑑定,其結果為:不影響結構安全及使用需求,並經安全檢驗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均在安全範圍內,無妨礙通常使用。

 

四、照顧住宅結構體保固15年

都發局再次強調,照顧住宅結構體由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保固15年,地下室連續壁縫有微量滲水,無影響地下室使用,且無滲毒安全之慮。社區管委會及市府已邀請技師公會及富立建設公司進行修繕現勘,無涉道路工程基底級配摻底渣問題。

 

五、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皆依環保署規定申報、追蹤,符合規定

九份子市地重劃區內,僅有道路底層材料有摻配以焚化爐底渣製成之再生粒料,105年間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查出工程施工廠商有使用非天然級配粒料情事,市府為此於106年間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訴向工程施工廠商求償,目前辦理訴訟中。

環保局表示,報導所提及「爐渣」一詞,正確的名稱應該是「爐碴」,一般指的是電弧爐煉鋼業煉造過程產生的固體事業廢棄物,而「焚化底渣」指的是垃圾焚化廠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兩者並不相同。使用過程均依規定至環保署「焚化底渣再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且需以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車輛進行載運,以利流向追蹤管理。而使用用途及使用地點均符合環保署101年10月17日公告之「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六、南市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均符合標準,落實推動循環經濟

環保局也表示, 針對「焚化底渣」環保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底渣必須先經毒性特性溶出試驗(TCLP)檢測重金屬及戴奧辛濃度,確認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後方能進行再利用處理程序,而所產生焚化再生粒料應每500公噸至少檢測1次,符合標準即可使用於基地及路堤填築、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等工程用途。而南市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產品運用於「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均符合焚化再生粒料標準。另,環保局指出,報導所提105年起訴判決之10件案例,係為刑事詐欺取財案例,而非環境污染案件。請陳致曉不要混淆視聽。

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皆積極推動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公共工程,透過品質檢測、使用申報及流向追蹤,讓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不再被污名化,而是真正能替代天然粒料的開採,落實推動循環經濟。

 

七、各界殷切期盼鐵路地下化,勿因個人私利造謠、抹黑,市府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市府重申鐵路地下化工程推動以來,各界殷切期盼,但陳致曉先生因不滿政策不符合個人對私有土地的期待,長期惡意攻擊行政體系,近日更為遂其參選意圖,重新接二連三投書攻擊市府團隊,市府以負責任態度,一一駁斥其不當謬誤抹黑,以正視聽,同時也不排除對其採取法律行動,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受到選舉歪風誤導,回歸法治,理性討論重大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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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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