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單送達未修正 滯納金爭議仍無解

張先生帶家人出國旅遊,出國期間,國稅局寄來補稅單沒人簽收,稅單被寄存在郵局。他回國後沒注意到要去郵局領件,不久收到欠稅單,要求額外繳交15%滯納金。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雖降低滯納金,但並未修改「送達」規定或做法,類似爭議未來可能還會發生。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