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治療帕金森氏症含rasagiline成分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

主旨:公告修訂治療帕金森氏症含rasagiline成分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1.3.4.帕金森氏症治療藥品」部分規定,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公告,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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