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印尼簽署印尼青農在臺實習計畫協議 促進臺印尼雙邊農業人才交流與產業發展

       為促進我國與印尼農業人才培育與交流,我國駐印尼代表處陳忠大使及印尼駐台北代表處蘇孟帝代表今(28)日上午在農委會共同簽署「印尼青農在臺實習計畫協議」,印尼農業部及農委會官員參與見證,農委會表示,這項協議的簽署,是我國推動新南向政策農業人才交流之重要里程碑。

       農委會指出,印尼青農在臺實習計畫歷經該會與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多次磋商協議內容,並經雙邊協議決定,由印尼農業部遴選該國農校畢業、18至36歲且具有實際農耕經驗的青年農民來臺實習,實習農場由農委會遴選,實習期間最長為12個月,通過年度技能考試者則可延長至24個月,預計每年分梯次媒合300名印尼青農來臺技術實習。預期本計畫所培育的印尼青農將可協助印尼提升農業發展,並作為當地臺商農業經營的中堅人才。

       印尼農業部業已遴訓第1梯次54名印尼青農,並於8月18日至30日在印尼農業部倫邦國家農事人員訓練中心辦理為期2週的行前訓練,在確認健康狀況且具基本中文溝通能力後將來臺實習。我國業已辦理第1梯次實習農場審查,由農委會所屬各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場申請說明會以及實地審查,並已遴選50家農場作為實習場域;俟第1梯次印尼青農來臺安置妥善後,雙邊將啟動後續梯次辦理工作。

       農委會強調,為促進農業產業發展與國際農業交流,履行雙邊國際協議內容,並建立實習農場審核及管理機制,確保實習品質,保障外國人實習權益,該會業已訂定「外國人來臺農業技術實習作業要點」,印尼青農來臺相關事宜即依據該要點辦理;計畫整體輔導工作將由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統整,包含印尼青農來臺後之銜接訓練、人員訪視、諮商服務等工作,並由農委會所屬各區農業改良場及基層農會協助辦理技能考試、農場審查、農場輔導等工作,對於來臺實習人員的服務協助與權益保障,已有完整規劃與運作機制。

       農委會表示,簽署「印尼青農在臺實習計畫協議」是跨部會合作推動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成果,該會將與印尼農業部共同努力,以培育農業人才為核心,進一步推動雙邊農業交流與合作,深化臺印尼友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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