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二條附表一及附表二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二條附表一及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二條附表一及附表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之「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審及藥材組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0樓
(三)電話:(02)27065866轉3006
(四)傳真:(02)27849253
(五)電子信箱:a110100@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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