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按月定額給付 將視為薪資辦理扣繳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員工超時加班而取得加班費,依法可以有條件免納所得稅,公司針對這筆薪資收入也可以免辦扣繳,然而若國稅局查核後發現,這筆加班費幾乎是按月固定給付的津貼,就會將認定為薪資的一部分,公司仍要依法辦理扣繳,否則可能面臨罰鍰。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