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網路直播銷售中國大陸雞爪之陸籍人士, 已向防檢局投案,裁罰新臺幣3萬元後離境

防檢局今(1)日表示,一名中國大陸籍李姓直播主攜帶中國大陸鳳爪來臺灣,並於電商平臺直播銷售,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及第45條之1的規定,防檢局於7月31日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啟動調查,除請內政部移民署提供他在臺停留旅館的訊息,並將他列入注檢名單,以便於出境時予以攔檢裁處,防檢局主動查緝並全盤掌握情勢。
今日上午,李姓直播主主動出面向防檢局基隆分局松山機場檢疫站說明案情,他坦承不諱,因中國大陸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城病疫區,禽肉產品禁止輸入,防檢局依規定裁罰李君新臺幣3萬元,李君繳交罰款後已於今日上午10時,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自松山機場離境。
防檢局表示,31日中午接獲網友以電子郵件檢舉此案,隨即展開全面性調查。除聯絡電商平臺(淘寶網)進行商品屏蔽與下架,同時函請移民署協助查詢李姓直播主入境航班及暫居地址,並請移民署於他出境時進行留置,並通知防檢局。防檢局並通令全國各港站檢疫人員保持警戒,一旦他準備出境時,即攔截進行訪談,將違規檢疫物沒入銷燬並予裁處。
李姓直播主今日上午主動出面說明案情,已完成訪談並繳清新臺幣3萬元罰款後離境。他表示,攜帶的鳳爪已於直播時吃完,並未留在臺灣。防檢局說明,這是透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機制合作聯防的成功案例,各邊境管制機關均緊密聯繫合作,國外旅客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絕不攜帶任何肉製品入境,全民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為保護國內農畜產業及食品安全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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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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