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如附件,自108年8月1日起實施。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5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276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方案修正內容如下:
(一)「固接網路」網路月租費:基層診所及其他醫事服務機構之支付上限修正為一般型光纖6M/2M 1,691元。
(二)「行動網路」網路月租費:4G優惠方案支付上限修正為799元。
(三)資料上傳獎勵:
1、轉(代)檢案件之醫療檢查影像及檢驗(查)結果上傳獎勵條件,修正為「須於實際收到影像(報告)日期24小時內上傳」。
2、新增46項獎勵即時上傳檢驗(查)結果項目,且108年8月至10月於費用年月次月底前上傳,即予獎勵,自108年11月起,須於報告日期24小時內上傳,方予獎勵。
二、旨揭方案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請自行擷取。
三、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傳醫療檢查影像、檢驗(查)結果、人工關節植入物資料及出院病歷摘要之格式說明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醫事機構/醫療費用支付項下,請自行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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