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掌握防治成效, 防檢局再次籲請民眾協助發現龍眼雞即時通報
外來物種龍眼雞近日已進入產卵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以下簡稱防檢局)表示,為把握防治良機,請民眾共同協助通報龍眼雞發生地點,以控制龍眼雞擴散蔓延。
龍眼雞去(107)年甫於新北市八里及五股區發生,防檢局經全國性調查通報,確認龍眼雞分布地區暫侷限於新北市及臺北市,目前緊急防治重點區域為新北市八里區、五股區及臺北市北投區,其餘縣市尚無發生案例。防檢局說,自去年8月底啟動龍眼雞緊急防治行動及生態調查,初步認定該蟲對龍眼、荔枝、芒果、文旦柚等果樹作物不致造成嚴重經濟損害,而對生態影響之風險須長期評估方可確定。防檢局表示,龍眼雞產卵期約為4月至7月,通常產卵在距離地面2.5公尺以下、平坦通風的龍眼枝幹表面,1次可產卵約60至100多顆,聚集排列成長方形卵塊,卵塊上被有白色蠟粉。卵期約25天後孵化為若蟲,若蟲期約3個月,新一代成蟲約自8月起開始出現。
為避免龍眼雞大量繁衍,排擠本土物種如渡邊氏東方蠟蟬的生存空間,防檢局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棄置、施放龍眼雞活蟲或卵塊,以免龍眼雞蔓延至中南部縣市。民眾如發現該蟲或卵塊,請儘速通報防檢局(電話:02-33432064)或地方防疫機關,並提供相關定位資訊,以利及時實施防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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