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盧崑福議員質詢關切安平港「北觀光、南自貿」、漁光島開發情形及委外民間執行違規停車拖吊業務,市府相關回應如下:

(新聞及國際關係處發佈)

針對安平港「北觀光、南自貿」計畫,經發局回應,在促進港口與地方經濟繁榮前提下,市府積極推動港市合作,與臺灣港務公司已成立「安平港自由貿易港區合作推動平台」,共同合作開發、招商,為「港市合作」扎下良好的基礎,逐步推動「北觀光、南自貿」的雙軸心發展願景,營造港市共榮之投資環境,實現繁榮在地經濟、共創雙贏之願景基礎。

 

北觀光包含遊艇及水岸觀光區兩大開發規劃,安平港國際遊艇城、港灣商業開發計畫及三鯤鯓及漁光島大小月牙灣,預計總投資金額約80億元,增加就業機會約3,700人。南自貿包含自貿及綠能倉儲區四大投資計畫,預估總投資金額111.9億元,增加就業機會約2,500人。

 

都發局亦表示,「北觀光南自貿」,主要係臺灣港務公司所規劃之安平港整體發展政策方向,都市發展方面都發局已經配合港務公司招商規劃於今年1月發布漁光島地區商港範圍細部計畫,並且啟動安平港特定區通盤檢討作業,於今年度亦將繼續推動安平新市區範圍之通盤檢討作業。

 

有關漁光島開發,都發局回應,市府於107年8月「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 檢討案」提出公開展覽變更草案,漁光島開發議題已接獲地主陳情意見,目前「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持續召開本市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後續提送本市都委會大會審議。

 

有關委外民間執行違規停車拖吊業務是否有查核機制,交通局回應,違規停放車輛的拖吊,屬對於違規停車行為較具防範與警示效應的作法,過去三年拖吊執行作業,已建立市民停車守法的概念,後續委外契約屆滿後,將由警察局及交通局再行整體評估後續辦理執行方式。若委外拖吊的廠商履約有過失違反契約規定,將會違規記點,廠商於契約期間內累計違規記滿30點時,得逕予終止契約,也會善盡管理督導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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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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