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輕稅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臺南市政府表示,為了回應民意,減輕房屋稅,本次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提早在108年3月19日召開,決議中古
屋取消漲價、新屋漲幅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及
調高折舊率等輕稅措施,於4月1日已完成公告作業,將自
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市府再次說明,今年5月份開徵的房屋稅,是依據105
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算,針對民意
要求凍漲於65%,市府積極努力尋求解決方法,多次函詢
財政部意見均表示依法不得於未滿3年重行評定。在無法突
破法令的羈束下,提案並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將未
來3年(109年至111年)標準單價調幅降至58%,不僅大幅調
降了23%,比凍漲於65%之訴求更具減稅效果,並且自今
年7月1日起適用3年,這樣的調幅已是6都最低的。另外,
中古屋(90年7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間起造之房屋)標準
單價回到105年未調整前的水準,以上輕稅措施之總受惠戶
數高達139,379戶。
臺南市政府澄清,如果去年房屋稅繳10,000元,今年5
年份收到的稅單只會再多繳1,600元,絕非外界講的18,100
元。
此外,委員會還加碼通過只要是市民所有的房屋符合
全國單一自住使用的要件,109年房屋稅的課稅現值還可以
折減16%,也就是再打84折,折減額度最高以新臺幣100萬

元為限,受惠戶數有305,607戶。
臺南市政府在合法的前提下,未來3年減輕稅負的措施
,都已積極回應民意,市府的承諾都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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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k新聞網線上記者 林財貴 林子涵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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