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點/兩族群急待修法 指派信託監察人

滿六十五歲的人或身心障礙者,目前就算想要向政府申請指派信託監察人,因於法無據,經常窒礙難行。若能賦予主管機關法定職權,再下放給各地方政府的社會局執行,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將更有保障。而前述觀念,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有類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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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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