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制新法上路!營造安全無毒娛樂場所

近年新興毒品使用之方式趨向於群聚化、娛樂化、混用化,毒品施用者往往利用特定娛樂場所或密閉空間狂歡使用,結果不但造成毒品的快速散布,施用毒品過量死亡事件層出不窮,對國人健康及社會治安產生重大危害。為防制新興毒品之擴散,使特定營業場所業者提高反毒知能,避免在其經營之場所內發生毒品案件,立法院於106年5月26日增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同年6月14日經總統於公布施行。並於107年6月12日訂定發布「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已於107年12月12日正式施行。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辦理特定營業場所(指實際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住宿之業務,曾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自該查獲之翌日起三年內之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教育訓練,除該辦法所規範之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外,也鼓勵業者自發參訓,讓場所業者賦予拒毒善良管理人之責,以建構無毒場域。本研習邀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許嘉龍主任檢察官講授毒品防制相關作為及法令,另邀請警察局黃東偉科員講授毒品態樣及危害、對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之判斷與通報方式。課程內容讓從業人員對該如何在所執業場域內防制毒品有很深的瞭解,如: 1.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其中應載明持有毒品之人不得進入。2.指派一定比例從業人員參與毒品危害防制訓練。3.備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名冊。4.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之人,通報警察機關處理等。

本次辦理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防制教育訓練,冀能建立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正確的反毒觀念,提升毒品防制認知及敏感度。參與情況熱烈約120家業者參加,研習時業者讚許政府反毒作為,並驚呼原來現在的毒品什麼都有,太可怕了,並表示透過此次參訓能瞭解自己的責任為何,以免不慎觸法。衛生局每季定期辦理該教育訓練,讓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有參訓精進毒品防制認知的機會。在營業場所若發現疑似有人在內施用毒品時,業者可通報警察機關,一同加入反毒行列,讓市民有安全無毒的娛樂場所。

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呼籲市民一同建立安全娛樂場所,維護無毒環境,保護自己不受害,要玩小叮嚀:1.出入娛樂場所,請結伴同行。2.提高警覺心,防人之心不可無。3.拒絕接受不明藥物、食物、飲料。4.離開視線之飲料不可喝。5.酒後不開車,拒絕酒駕、毒駕。有任何毒品相關問題,歡迎您撥打24小時免費戒毒諮詢專線電話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關心您。歡迎加入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antidrug.tainan按個讚讓您隨時取得最新反毒資訊及相關活動,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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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k新聞網線上記者 林財貴 林子涵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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