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若違反縮減工時規定 警政署:報給署長檢討

警政署最新勤務規定,上班以8小時為原則,不得超過10小時,揮別常態性12小時排班,有基層員警擔心分局沒有落實,署長美意…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