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主旨:公告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規定之專利權期滿日於每年第四季之第二大類藥品,於108年第一季檢討藥品支付價格調整結果如附件,其支付價格調整生效日為1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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