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個案雜處 安置男童慘遭性侵一年
台南市社會局安置作業狀況不斷,安置小一男孩在寄養家庭,被楊姓男童多次性侵,小孩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糟蹋無辜家庭,家長24日出面指控社工卸責推諉,事後也未道歉,社會局螺絲鬆脫已久。
7歲的黃童去年三月因父親家暴案由社會局安排,和曾被繼父性侵的楊姓11歲男童安置在同一寄養家庭,疏於注意下造成楊有機可趁,獨處時主動脫褲性侵得逞,小孩被性侵多達8、9之多,直到輔導老師發現個案異樣後,警方介入了解,才讓不堪過程曝光。
面對小孩無端受害,黃童家長指出,安置過程社工員拿張兒童及少年緊急保護安置通知單到校即將人帶走,事後僅用電話告知,令人錯愕,該案在四月即經地檢處判定家長屬合理管教,而非家暴,不起訴還其清白,期間家長4次申請見小孩,也遭藉故拒絕,讓孩子續受傷害。
社會局甚至亂說母親失去保護功能,強制接受防治課程,家長氣憤的說,安置寄養迄今一年多,黃童晚上還常做惡夢,出遊時也會躲在角落哭泣,平日看到社工員都會怕,心裡創傷程度嚴重,每週更遠到高雄接受治療,造成恐懼後遺症,影響未來成長。
社會局企圖隱瞞疏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調查報告避重就輕,竟把男童互含對方生殖器等性侵動作,硬拗是二名小朋友「在玩」,令人氣憤。
林燕祝批安置寄養家庭篩選流於形式,性侵傾向個案應接受適當治療,否則對同齡其他個案勢必有所威脅,社會局強制安置需依SOP執行,避免濫權,對照近日的二起虐童案,安置作業確有檢討改進的必要,而學校只憑一張通知書,就讓社工將人帶走,警覺性有待加強。
林燕祝重申民代接受民眾陳情,主要是檢討社工隱瞞案情,造成個案二次傷害的問題,社工雖不是醫療專業人員,但負有個案監護職責,相關進度應盡告知受害個案家長,直播的用意在忠於事實,是針對個案調處,而非打社工,絕非NGO團體指控公審,相信絕大多數社工均稱職,有關人力不足及權益方面,應由市府通盤檢討,處理。